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mm:好评
硬件设施完善,服务周到热情,推荐!
会员4219:好评
酒店位置还是不错,在格尔木地区宾馆对面。门前停车也还算方便。房间大小合适,设施比较新,屋内还有制氧的不知道管用不管用,电视只能看直播,网络点播不知道是没有还是没搞出来。楼道显得很宽,整体感觉看起来还是不错的。早餐就比较一般了,样式很少基本没什么可选的,不如同价位的其他酒店,性价比不高。不过退房的时候送了一小袋红枸杞和一小袋黑枸杞。
weoo:好评
总体还可以,人也很热情